著名哲学家陈先达:学会做人
人的一生有两件大事,即做事和做人。做事,是工作,要认认真真,水平越做越高;做人,要老老实实,品格日益提高。哲学,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,可以是既教人做事,又教人做人的哲学。做事,离不开世界观、认识论和方法论。而做人,则离不开人生观。它们当然不能截然分开,而是相互影响,但还是各有所侧重。我特别强调做人的问题。
学哲学,首先要学做人。维特根斯坦说过,“让我们做人”。这句话意义深远,就是人应该懂得如何做人。孔子说:“古之学者为己,今之学者为人。”为己就是提高自己的修养,为人就是为了别的目的。所以古人称学习为“成人”教育,就是培养人成为人的教育。做人问题重要,因为人可以成为不同的人,可以成为好人,也可以成为坏人,可以成为崇高的人,也可以成为卑劣的人,可以成为有志气的人,也可以成为平庸的人。
人是要学会做人,读书是“成人”教育,使人成为人的教育。这是人的特点。狗不用学做狗,因为不用学它就是狗,即使是经过训练的狗,成为宠物仍然是狗,只不过是高贵点的宠物狗而已。杂技团会表演数数、钻圈的狗仍然是狗。所有动物都是如此,这是动物的本性。人不同。我们经常批评一个干坏事的人,说他不是人,或称为衣冠禽兽。要学会做人,即具有人所应该具有的社会道德品质。
做人,就是要超越人的动物性本能,成为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,尤其是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,即有理想、有信仰、有道德、自重、自尊、自爱、知荣知耻的人。不知羞耻,就不算人。做人要知耻。孟子说:“无羞耻之心,非人也。”陆九渊也说:“夫人之患莫大乎无耻,人而无耻,果何为人哉?”所以做人是个哲学问题,是个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问题。说一个人不像人,实际上是说,他的行为、思想完全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原则,不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事。
我一直不赞同单纯的能力本位主义、能人主义之类的观点。能人很重要,但能人兼坏人比没有能力的人危害大得多。真正能想点子做坏事的人决不会是弱智,都是些有本事的人。庄子说过“大盗不操矛”。凡是动刀动枪的都是小家伙,真正盗窃国库连小手指都不动就能弄上亿的人,不少都是有文凭有才能的人。你可以看看现在出大问题的人,大多是有文凭的人,是所谓能人。有能而无德,危害最大。我们提倡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、又红又专。
有人一听又红又专就不舒服,我说,你不要不舒服,事实就是这样,不过红的内涵不同而已。秦桧文章好,书法好,是状元;汪精卫既有文才又一表人才,结果如何?至于陶希圣、周佛海,都非等闲之辈。历史上这种人太多太多,有才而无德,结果遗臭万年。
学会做人,主要说的是大节,说的是处理个人与社会、与民族、与国家的关系。孔子的门人子夏也说,“大节不逾闲,小节出入可也”。做人首要的是注意大节。当然,在处理人际关系中,小节往往也不应过分马虎,多关心和照顾你旁边的人。就算个人与个人关系来说,1加1等于2,1减1等于0。都是1与1的关系,可是加法和减法的得数,完全不同。这个加或减就是处理两者的关系。我的孙女读大学时,我对她说,你首先要处理好与你宿舍六个人的关系,要做加法,都是好朋友,不要做减法,彼此弄得矛盾对立。如果六个人全是加法,你将处在一个非常好的小环境里,别人愉快,自己也心情愉快;如果减法,全宿舍的同学都不理你,那你的宿舍生存环境极端恶劣。一个人不能处理好与宿舍六个人的关系,能处理好全班关系吗?不能处理同学关系,进入社会能处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吗?学会做人就是学会处理人际关系。因为人是社会存在物,离不开社会,正如鱼离不开水一样。水好鱼就好,水不好鱼也不会好。水不好罪过在人,而不在鱼;而人际关系不好,很大原因往往在于自己,是自己制造的。
我为什么总教导学生学会夹着尾巴做人?不是要人没有出息,也不是反对个人争当英雄。英雄人物永远是值得敬仰的。个人英雄主义则不同,他不是当真正的英雄,而要当个人英雄,认为世界离开我就不转了,哪有这回事。世界离开任何一个英雄人物,照样前进。看看历史,数数历史上的英雄人物就知道。有些人只看到历史舞台前台的领袖型人物,当权人物,而看不起群众。人民群众不是名人,在历史上是无名氏,只是一些张三李四王五之类不起眼的角色。可是世界上任何伟大事业,没有一件是由伟大人物一个人完成的。没有人民群众他就是孤家寡人,一事无成。没有士兵,就没有元帅。懂得这个道理,就能懂得如何做人。何况你还不是英雄,而且未必就能成为英雄。生活证明,凡是搞英雄主义的人,总想高人一头,到哪里都搞不好关系,不信你试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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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当然有自由意志。人的行动由意志指导而变化,表明人的意志是自由的。意志自由是相对的,它的自由表现在人的行动中。但为什么有这种意志而不是那种意志,为什么这群人的意志是这样,而另一群人是另一种意志,肯定在意志自由背后,有它的可以分析的原因,有它决定各自不同意志的条件。就此而言,意志自由又不可能是绝对的。
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认意志自由,但要求分析各种意志产生的原因,这种原因决不是来自主体自身,而是来自所处的外在环境。只要我们承认意志自由是有原因的,就表明意志自由不可能违背因果规律。因此意志自由和历史规律论不是绝对对立的,而是相互作用的。历史唯物主义肯定意志的作用,但意志自由的可能、大小、范围是受限制的。例如,你可以把水放在火上烧,这样就会成为开水;你也可以取下来不烧,这样水永远不会成为开水。放在火上或不放在火上完全由你自由决定,但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,即是开水或仍然是冷水,这可不是由你的意志自由决定的,而是由水与火的客观关系决定的。正如自杀一样,从18层楼往下跳或不跳,这是由你的意志决定的,表现为所谓意志自由,往下跳和不往下跳完全是两种结果——死与生,这两种不同结果不是你的自由意志决定的,而是由高空坠落的力学规律和各种偶然因素决定的。
人的活动是自主的,人的行为是可以选择的。可是人的自主选择是有限度的,人不可能超越客观可能性进行选择。存在主义者萨特片面强调自我设计、自我选择,他认为只要我活着,我就能逃离他人为自己设定的“所是”,而使自己成为自己“所是”的人。似乎人能任意把自己塑造为自己所是的人。这不过是一种幻想,连萨特本人也无法逃离资本主义的制约,成为自己幻想中绝对自由的人。
马克思说过,人总是在他的生活范围里面、在绝对不由他的独立性所造成的一定的事物中间去进行选择。人不能在不可能中选择。电影院失火,能逃生的只能是窗户或门,不可能学崂山道士穿墙而出,何况崂山道士也是以头破血流收场。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就是选择的限度。
意志自由涉及人的行为动机问题。人的任何动机都表现为人的观念和意志,人的一切都必须通过人的头脑。人的意志不是绝对自由的,也说明人的动机不是完全主观的,虽然它表现形式是主观的,是主体的动机,但任何动机都是人的动机,而人是现实的人,是处于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人。任何人具有某种动机不是空穴来风,同样是有原因的。这种原因,就是产生动机的种种条件。各人所处的条件不同,所以动机各异。如此分析人的动机,可以使我们更深刻理解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行为的深层原因,而不致把一切都归于自由。
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,当然是由希特勒、墨索里尼和裕仁天皇决定的。但发动战争的原因不能归结为他们的动机,而是当时德国、意大利和日本国内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推动的,不是单纯出自个人的自由意志。动机论和意志论不足以解释历史,而往往会掩盖历史真相和历史的深层原因。
意志并非绝对自由和动机背后还有动力的观点,是否会为罪犯开脱?不会。我们不是宿命论者,不是机械论者。战争是有原因的,但发不发动战争,能不能寻求别的解决方式,以及在战争中如何对待被侵略国的人民,如何对待俘虏,这完全决定于战争发动者。原因是客观条件,以什么态度对待和解决决定于人自己。罪犯决不会因为有原因逃脱惩罚,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东京审判就是如此。
陈先达(1930.12.30—)男,江西鄱阳人,当代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、教育家,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岗位教授,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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